变相开除,变相扣工资,
经济纠纷河北 石家庄2024-11-21 09:1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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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劳动者是以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的,是可以立马走人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原问题:《公司变相扣除工资,提交辞职报告后可以马上走吗?》回复于 2023-02-06 16: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