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报告中的奖励面积在交房结算的时候没给计算金额怎么办
征地拆迁山东 菏泽2024-11-21 20:4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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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也可以提起诉讼。国家法律规定,拆迁要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你们这边的拆迁部门明显违反了这一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原问题:《我们是北京市通州区的拆迁户2016年拆的房屋 评估完了不给钱 我们应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1-06 12: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