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判决赔偿金额,被告一直未归还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云南 大理2024-11-22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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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审判决做出后,被告在15日内未提起二审的,判决书生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扩展资料:唐某、郭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唐某、郭某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某皮具公司。五金配件经营者雷某与皮具公司之间存在长期供货关系。2013年双方结算确认皮具公司尚欠货款200余万元,因皮具公司一直未予支付,雷某遂向法院起诉皮具公司与唐某、郭某,要求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本案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法院判决皮具公司、唐某、郭某对未支付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皮具公司、唐某、郭某未履行判决确定义务,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法院未能成功获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但发现唐某、郭某自本案起诉起至执行阶段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遂将二人涉嫌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侦查。雷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查明:唐某、郭某居住在三层豪华别墅内,该别墅未登记在其名下;唐某向案外人购买面积136平方米房屋一套,未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物业公司证明物管费由其缴纳。唐某、郭某名下4辆价值超200万元的车辆均被转移至其亲属名下;皮具公司、唐某、郭某的银行账户均有几万至十几万不等的大额交易,且有300万元转账他人;唐某、郭某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将皮具公司和库存皮具转让他人,公司及库存价值超过150万元。唐某、郭某以他人名义对外经营皮具皮革生意。据此,检察机关认为唐某、郭某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行为,遂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唐某、郭某已被批准逮捕,现该案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原问题:《民事赔偿判决书已下来了,但对被告方一直不履行赔偿,应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3-01-03 04: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