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就想问,户主红本是户主,房屋的份额,都给了两个闺女,我想问户主到拆迁时候还有没有份额?还有这老头的在乎老伴儿,能不能得到那50平面积?
征地拆迁北京 北京2024-11-21 16:3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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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先来回答你的问题B:“怎么算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的房屋算不算父亲的个人财产,父亲去世后该如何分配”: (1)【个人财产】:在夫妻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或妻在结婚前(时间以领结婚证的时间为准、而不以办婚礼的时间为准)所取得的财产,就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此外,如果他们用书面形式约定XXX财产为XXX的个人财产,则那财产虽然是在结婚后才取得的,也因为约定而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夫或妻取得的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取得的工资、继承功得到赠与的财产、租金和其他合法财产,但:如果夫妻对结婚后取得的财产约定为一方所有:所约定的财产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因约定变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3)关于你家的房屋: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你母亲一人的名字,但房是在你父母结婚后取得的,在他们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2套房就都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在你母亲去世后:房屋【不算】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4)【你母亲去世后2套房应当这样分配:其中一半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另一半由你和父亲共同继承、一人一半。】 2、你父亲去世后2套房的分配:属于你的1/4(2套房的1/4)仍然归你所有;属于你父亲的3/4成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你阿姨、你爷爷奶奶(你爸爸的父母,如果在你父亲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 3、“a若在父亲去世前,2套房产的户主能否更名我,可以更名的话,阿姨的遗产分配情况”: (1)在你父亲去世前,如果他同意,2套房的户主可以更名为你:因为:这2套房中的1/4属于你、另外的3/4属于你父亲,而你父亲的部分是在与你阿姨结婚前取得的,是他再婚前的婚前个人财产,想给谁可以由你父亲一人决定、而不必征求你阿姨的同意。 (2)更名办法:你父亲写下将他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与你的协议,然后你和他一起到公证处公证,然后到房管局办过户,更名到你名下就行了。如果你父亲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到家里来办。 或者:让你父亲直接写下遗嘱,写明他所占有的房产份额都由你一人继承就行了,待他去世后你也一样凭遗嘱可以办理过户。 (3)如果在你父亲生前将房产过户到了你名下:这房就是你的了、就不再是你父亲的遗产,你阿姨无权再继承房子了,只能与你一起继承你父亲的其他财产。 4、“还有就是阿姨以后离开我家,法律上,我和我阿姨是什么关系,如果日后没联系,是否还有她给我的遗产继承权?如何分配.(可能会牵扯 婚姻法 继承法) ”: (1)你也知道适用《婚姻法》《继承法》呀?朋友,你好像也懂吗? (2)如果你曾经由你阿姨抚养过、与她形成了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在她离开你家后,你仍然有赡养她的义务、同时也有继承她将来的遗产的权利:不管日后是否有联系(其实,有没有赡养义务、继承权利,与你和她日后有没有“联系”没有关系,只与她是否曾经抚养你成人有关系) (3)如果你与她没有过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不管你日后是否与她有联系,从法律上说:你都没有赡养她的义务、也没有继承她遗产的权利。 (4)如果你有继承她遗产的权利:你和她女儿、她父母(如果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5、“请不要发布法律条文,我想知道细则”:这句话有点矛盾:细则是更细的法律条文,可你又不要法律“条文”? 6、关于你的补充: (1)妹妹的继承权:妹妹如果与你父亲共同生活、与你父亲形成了抚养关系:就对你父亲的财产有继承权,在你父亲没有遗嘱确定财产归谁了时:妹妹可以和你、你阿姨共同继承你父亲的财产。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妹妹就无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问一句:你说对此事有不看法,你要我这个说法的具体法律依据吗?就是法条的规定?) 从你所说情况看:我觉得你妹妹应是没有与你父亲共同生活过、也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认为她没有继承权:以上的1234的说法都是基于妹妹没有继承权来说的。 (2)“房屋15年前因拆迁分得,依目前的情况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去世后,阿姨怎么可能分的?”: ①更正一下:房屋不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而是你和父亲共有的财产:你父亲只是占有的份额比你多一些。你父亲所占有的份额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虽然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你父亲去世后,他的财产就成为他的遗产,作为妻子,对丈夫的遗产是有法定的继承权的。(要不要法条?呵呵) 如果那财产不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而是他们结婚后取得的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先分也一半给你阿姨、剩下的才能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和你阿姨均分呢。 原问题:《关于个人财产,夫妻财产,遗产的解释》回复于 2022-11-06 09: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