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滨海老家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征地拆迁江苏 苏州2025-01-18 21:0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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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同时依据该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具体到实际情况,应当参照当地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如果该补偿安置方案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降低了被拆迁人原有的生产生活水准。被拆迁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予以司法救济。 原问题:《我家住在人民路边上,请问滨海县拆迁应怎样补偿?》回复于 2022-12-03 18:4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