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变更了公司名称但没有告诉业主,业主可以要求返还物业费吗
合同纠纷湖南 永州2024-11-21 16:4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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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般不需要,看前期的物业公司与新物业公司有无签订相关权利转让的协议及与前物业公司的合同约定,常规应不需要签署,只需要与业主委员会签署即可。但没重签合同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法律分析即使没有重新签订合同,业主也应继续交物业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物业管理服务费,又称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费用收费原则应根据相关条例的有关规定来收取,收费标准应与人们生活水平协调,要在业主们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公开并标明服务项目收费的相关情况,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另加价,物业收费要符合等价交换原则,必须诚实守信用,应让业主觉得交纳的资金与服务相符并合理,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原问题:《新换的物业公司还用重新和业主签合同吗?没重签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回复于 2022-08-02 16: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