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物业公司变更了公司名称但没有告诉业主,业主可以要求返还物业费吗

合同纠纷湖南 永州2024-11-21 16:43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一般不需要,看前期的物业公司与新物业公司有无签订相关权利转让的协议及与前物业公司的合同约定,常规应不需要签署,只需要与业主委员会签署即可。但没重签合同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法律分析即使没有重新签订合同,业主也应继续交物业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物业管理服务费,又称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费用收费原则应根据相关条例的有关规定来收取,收费标准应与人们生活水平协调,要在业主们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公开并标明服务项目收费的相关情况,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另加价,物业收费要符合等价交换原则,必须诚实守信用,应让业主觉得交纳的资金与服务相符并合理,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原问题:《新换的物业公司还用重新和业主签合同吗?没重签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回复于 2022-08-02 16:52:10

相似问题解答

物业服务差,业主暂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到法院起诉业主,业主该怎么应对

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比如车辆被盗被划、物业服务质量差等等,但只要物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理依据的。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服务好,但基于业主手上并无实质证据,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一方

请问老旧小区业主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向业主征收物业费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因为收取物业费的依据应是以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委托该物业公司在小区进行管理为前提

没有物业委员会业主也没与物业公司签合同了看对方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有用吗

物业合同是双务的,物业没有提供合理的物业服务,业主可以提出抗辩。追问:你好,袁律师,我的房子是夫妻共同共有,物业起诉的是我妻子,我可不可以以辨护人出现,或者我替她出庭.你可以代理你妻子出庭参加诉讼,需要你妻子出具授权委托书。 原问题:《业主

你好,我是物业公司的,想起诉不交物业费的业主。

一,不按时交纳物业费,物业有权起诉业主。如果过了追诉期,物业想告都没用了。二,入住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业主签过字,明确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不交当然是违约了。物业可以起诉不缴费的业主。三,与物业有问题,有纠纷,业主可以找住建委

物业没有和业主鉴定合同,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吗

你买房子之前就有签 但是不是你签 没有权利拒交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