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社员资格认定的问题
征地拆迁陕西 咸阳2024-11-20 20:5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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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常住人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 迁入本村的;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 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目前我国对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当中也没有,不过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全国人大重视,应该很快就有立法解释出台了。 推荐你看看这篇文章: gx-info.gov/zt/viewwenzhai?id=1451 原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回复于 2022-08-02 2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