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吗?
合同纠纷浙江 舟山2024-11-21 02:04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之规定,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转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原问题:《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通知吗》回复于 2022-08-03 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