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山西 太原2024-11-21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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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的是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务关系中的劳务纠纷,不是劳动争议,是履行劳务合同的纠纷,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受合同法的调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当事人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 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原问题:《劳务纠纷是去劳动仲裁还是直接去法院》回复于 2022-08-03 05: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