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征地款不发,在开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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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土地赔偿款迟迟未发的,可以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原问题:《修建高速公路,土地已经使用一年,赔偿款还没有发放,镇府迟迟不发,》回复于 2022-12-03 16: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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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政府反映我们是高速公路征地
国家修建高速公路,所占用土地,涉及到集体经济组织的,要实行征收,国家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不一致,具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各地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具体补偿标准为:一、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根据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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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南昌市将重点建设南外环高速公路20公里,建成“日”字形绕城高速公路网;重点建设昌进一级公路二期工程18公里,全面建成“半小时经济圈”的骨架公路网;按照交通部国道干线公路必须符合二级路的技术等级要求,结合相邻城市的建设规划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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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