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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我工资,未给我我交试用期我想开庭的时候申请公益律师,公司在我试用期2个人期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昨天给我临时补缴

经济纠纷广东 深圳2025-01-30 00:2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你们签了试用期合同,如果仅仅约定了试用期,则这份合同是正式合同,不存在试用期。所以你可以要求按照正式员工给你补发试用期少发的工资,看试用期前后工资标准是否一致。  这样说来,你的合同未签订是试用合同之后的事了。你的试用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合同,这样从试用期到了之后之后一个月开始你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4、5月份的社保你可以要求补缴。  你现在没有离职的话,如果公司没有给你按照全额工资标准购买社保,你就可以立即提出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凭什么要补偿公司呢?你为公司带来了损失吗?  你现在最主要的是拿到一些证据:一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试用合同,比如考勤记录、还有考勤卡、工资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之类的,门禁卡和工作证还有缴纳社保的记录也是可以的等;二是你的工资标准,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你的试用合同他们会提供给你的,如果对方不承认,那你就可以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要求双倍工资了。只要你证据确凿,还怕谁是什么律师干什么?  如果对方不同意和你协商解决问题,你直接要求劳动仲裁。如果对方做伪证,你可以要求笔迹鉴定。  我把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复制给你研究吧: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问题:《请求法律援助(关于不签合同的劳动仲裁),谢谢!》
    回复于 2022-11-06 00: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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