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是签了离职证明上面有写到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纠纷,因为不签他不发工资。在职期间没有缴社保,但是工资每月都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离职后一次性又把扣除的钱返还回来了。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还能去申请仲裁么
劳动争议江苏 无锡2024-11-21 08:0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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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不管你们私下怎么签订,都不得与现行法律冲突。那么拖欠工资到底能不能仲裁讨回?工资支付条例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条例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以下情况除外。(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上班,就必须发工资。有1天班,就要给1天钱。离职时必须人钱两清,不得拖欠。就算有协议,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得在对方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我的建议是你立即和单位协商私下解决,若单位依然执意违法。建议拿起前往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原问题:《离职证明写了不再与公司任何纠纷是否可以仲裁回拖欠工资吗》回复于 2022-12-18 11: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