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劳动争议 > 咨询详情

离职是签了离职证明上面有写到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纠纷,因为不签他不发工资。在职期间没有缴社保,但是工资每月都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离职后一次性又把扣除的钱返还回来了。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还能去申请仲裁么

劳动争议江苏 无锡2024-11-21 08:05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不管你们私下怎么签订,都不得与现行法律冲突。那么拖欠工资到底能不能仲裁讨回?工资支付条例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条例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以下情况除外。(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上班,就必须发工资。有1天班,就要给1天钱。离职时必须人钱两清,不得拖欠。就算有协议,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得在对方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我的建议是你立即和单位协商私下解决,若单位依然执意违法。建议拿起前往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原问题:《离职证明写了不再与公司任何纠纷是否可以仲裁回拖欠工资吗》
    回复于 2022-12-18 11:57:59

相似问题解答

离职后提成工资不发如何处理 而且在职期间未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老板不给开工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

我原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没有上社保,我离职后拖欠工资,这种情况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多少钱啊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

离职公司扣除试用期公司缴纳的社保部分合理吗

扣除个人部分合法,扣除单位部分不合法。但是,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分两部分的,一部分由单位承担,一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果单位扣除的是员工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那就没有问题。如果单位把应该单位承担的部分也从员工工资里扣除,那就不对了。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可以申请工资补贴吗?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e68a847a686964616f31333363383962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

上家公司干了一年,离职后工资拖欠不发已经八个月,且在职期间没签劳动合同,没给交社保

1、9月4号出台的新规对你完全不适用,单位不应该以这个为标准以你在任职期间触犯新规为理由扣你工资。2、没理由扣除你900元,只要你这个月干满15天了,单位就应该给你缴,反之,则没义务。扣了你该怎么办,看下一条;3、面对这样不发你工资和交社保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