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退休人员再就业可以建立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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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停薪留职,内退,下岗待岗人员再就业均为劳动关系,停薪留职,内退属于20世纪80、90年代的历史产物,目前基本已经消亡。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内退,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单位一般也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原问题:《内退,待岗等人员再就业是否与新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回复于 2022-08-04 1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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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否受法律保护
展开全部目前,我国退休人员在就业的用工关系方面尚存在法律空白,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未将退休再就业人员纳入保护范围。所以在遇到纠纷时,用人单位和退休再就业人员都不能依据法律主张权益和承担任务。那么这些越来越庞大的退休打工族,他们如何请问46岁退休,已经享受退休金,再就业企业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能。不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退休职工再就业,被急辞
有位退休职工,退休之后又找了一份工作,但是不长时间被辞退了,单位还不支付经济补偿,可以吗? 劳动法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再是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如被辞退,单位可不付经济补偿退休工人再就业,在工作期间受伤该怎么处理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发生事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办理。按相关法律规定,退休人员不再属于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达到一定年龄的老年劳动者,应当依法退休,从此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自然人出现年龄过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时,应当对其予以保护,而不可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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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