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里的遇到房屋征收征收方给的补偿是砖房1360一个平方木制房750一个平方我想咨询一下我贵州黔南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拆迁贵州 黔南2024-11-2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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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1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 屋 类 别 补偿标准 主 要 特 征 钢 混 结 构 700 二层以上建筑物,桩基础或整板基础,承重部分全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现浇楼面、屋面、楼梯、天沟,层高3m,屋面上部应有架空隔热层或平瓦坡屋面,24cm眠墙,地面砖或水磨石地面,外墙钢砖,内墙纸筋粉刷且仿瓷涂料罩面,铝合金门窗、纱窗,油漆木制门及纱门,水、电、卫生设施和厨房设施配套齐全,封闭阳台,入户防盗门。 砖 混 一 类 560 二层以上建筑物,标准砖石基础或桩基础,基础深度1.2m以上,钢筋砼地梁,层层有串梁,规定的构造柱,钢筋砼楼面、屋面、楼梯、天沟,屋面上部应有架空隔热层或者平瓦坡屋面,层高3m,24cm眠墙,外墙水刷石,内墙纸筋粉刷且仿瓷涂料罩面,油漆木制门及纱门,铝合金窗、纱窗、亮玻璃,室内水泥地面,独立厨房,无烟灶台,水冲厕所,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 二 类 500 二层及以上建筑物,标准砖石基础,基础深度1.2m以上,钢筋砼地梁、串梁、部分构造柱,厨房、厕所楼面、楼梯、天沟均现浇,其他楼面预制,屋面上部有架空隔热层或平瓦坡屋面层,层高3m、24cm眠墙,外墙水刷石,内墙纸筋粉刷且仿瓷涂料罩面,油漆木制门窗、纱门窗、亮玻璃,室内水泥地面,独立厨房、水冲厕所、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 三 类 420 二层以上建筑物,标准砖石基础,基础深度1.2m以上,钢筋砼地梁,钢筋砼预制楼面、屋面、楼梯、天沟,屋面上部有架空隔热层或者平瓦坡屋面屋、层高3m,24cm斗墙,外墙搓沙,内墙粉纸筋且“106”涂料罩面、油漆木制门窗、纱门窗、亮玻璃,室内水泥地面、独立厨房、水冲厕所,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 砖 木 一 类 350 标准砖石基础,基础深度0.76m,24cm眠墙,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不低于3m,外墙清水,内墙粉灰“106”涂料罩面,室内水泥地面,油漆木制门窗、纱门窗,亮玻璃,油漆纸板顶棚,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 二 类 310 标准砖石基础,基础深度0.76m,24cm斗墙和部分眠墙,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不低于3m。外墙清水,内墙粉灰或者涂料罩面,油漆木制门窗、纱门窗、亮玻璃,室内水泥地面,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 房 屋 类 别 补偿标准 主 要 特 征 木结构类 270 标准砖石基础,基础深度0.5m以上,木柱屋梁,木板墙或卡砖墙,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2.8m以上,油漆木制门窗,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三合土地面或水泥地面。 土木类 230 标准砖石基础,基础深度0.5m以上,杂砖和土筑混砌墙,木屋架,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2.8m以上,水泥地面或三合土地面,普通门窗,水电进户(含室内管线)。 偏屋类 140 标准砖石基础,基础深度0.5m,无独立山墙,24cm斗墙或13cm墙,瓦屋面,檐口高度2.2m以上,三合土地面或水泥地面,油漆木制门窗,简易水电进户。 杂屋类 90 砖石基础,基础深度0.5m,13㎝墙或杂砖墙,瓦屋面,檐口高度1.8m以上,三合土地面或水泥地面,油漆木制门窗,简易水电进户。 说明: 1、以上各类房屋的补偿标准系指拆迁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征收补偿单价。房屋拆迁补偿费按合法建筑面积结合成新进行计算。 2、上述标准为建(构)筑物建成五年内的补偿标准,五年以上者,按房屋新旧程度及维修使用状况,钢混和砖混类每年递减2%、砖木类每年递减2.5%,木结构和土木结构类每年递减3%,其它类每年递减4%,递减的总额不得超过50%。 3、上述房屋主要特征中的子项目,如有增减,按有关规定增减补偿;层高在上述标准规定的层高增减10cm以内的,不增加或减少补偿;层高增加或减少超过10cm以上的,每增减10cm,其单价工业用房增减5%,其他用房增减3%。 4、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按上述标准执行,德山开发区、鼎城区武陵镇城市规划区、各县县城规划区、津市市城市规划区、武陵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所辖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按上述标准90%执行,鼎城区、各县(市)所辖乡(镇)集镇规划区按上述标准85%执行。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按上述标准80%执行。 5、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计算按GBI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2 征地房屋拆迁的误工补助标准 拆迁住宅房屋数量 补助标准 备 注 5户以下 (含5户) 300元/户 1、房屋拆迁的误工补助,是补助给直接参与协助配合拆迁工作的村(居)、组干部。 2、房屋拆迁的误工补助标准以村(居)为单位,按被拆迁房屋的户数进行核算。 3、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拆迁工作任务的,酌情补助。 5户以上至15户 (含15户) 以1500元为基数,每增加1户,加补270元 15户以上至25户 (含25户) 以2600元为基数,每增加1户,加补240元 25户以上至40户 (含40户) 以4000元为基数,每增加1户,加补200元 40户以上至70户 (含70户) 以5800元为基数,每增加1户,加补180元 70户以上 以15000元为基数,每增加1户,加补160元 说明: 1、拆迁非住宅房屋的误工补助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一户或一个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的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每增加100平方米,增补30元。 2、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按上述标准执行。德山开发区、鼎城区武陵镇城市规划区、各县县城规划区、津市市城市规划区、武陵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所辖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按上述标准的90%执行,鼎城区、各县(市)所辖乡(镇)集镇规划区按上述标准的85%执行。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按上述标准的80%执行。 附件3 征地房屋拆迁的经营损失补偿标准 经营类型 经营损失补偿标准 备 注 自营门面 平均年缴税额 营业面积×180元/㎡ 自营家庭 作坊 平均年缴税额 作坊生产面积×160元/㎡ 房屋出租作门面 平均年缴税额 营业面积×160元/㎡ 后一部分的补偿费的30%由房屋所有人支付给租赁户 房屋出租作生产、办公等用房 平均年缴税额 出租面积×80元/㎡ 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后一部分的补偿费的25%由房屋所有人支付给租赁户 房屋出租 作住宅 平均年缴税额 出租面积×60㎡ 每户最高不超过8000元,后一部分的补偿费的25%由房屋所有人支付给租赁户 说明: 1、平均年缴税额=征地公告前三个月的实际所缴营业税的平均值×12个月。营业税系指自营门面及家庭作坊所缴纳的营业税,或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 2、营业面积系指门面直接用于经营的实际净建筑面积,不含配套的辅助面积(如厕所、楼梯间等)。 3、作坊生产面积系指直接用于生产的实际净建筑面积,不含配套的辅助面积(如厕所、楼梯间等)。 4、出租面积系指直接的出租面积,即协议(合同)面积,不含为其提供的公用面积(如公用厕所、楼梯、走廊、过道等)。 5、常德市江北城市规划区按上述标准执行。德山开发区、鼎城区武陵镇城市规划区、各县县城规划区、津市市城市规划区、武陵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所辖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按上述标准的90%执行,鼎城区、各县(市)所辖乡(镇)集镇规划区按上述标准的85%执行。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按上述“其他补偿”各表内标准的80%执行。 附件4 征地房屋拆迁的其他补偿标准 1、拆迁住宅房屋的搬家费、重建过渡费及重建误工补偿标准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搬家费 400元/户 三人以上户每增加一人,增加100元 过渡费 300元/户·月 三人以上户每增加一人,增加100元 重建 误工费 1000元/户·月 按三个月计算 2、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家费和重建过渡费补偿标准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搬家费 6元/m2 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杂、棚面积除外) 过渡费 12元/m2、月 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偏、杂、棚面积除外) 3、按时搬迁奖励标准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按时搬迁奖 10元/m2 按拆迁面积计算(杂、棚面积除外) 4、迁坟和埋电杆、拉线及绿篱补偿标准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新坟 (五年内) 旧坟 (五年以上) 迁 坟 土筑坟 1000元/座 700元/座 在公告迁坟期限,逾期不迁的,由建设单位深埋处理,不再补偿。 水泥坟、三沙坟 1200元/座 900元/座 砖坟、石坟 1500元/座 1200元/座 埋电杆、拉线 占用耕地的按350元/根补偿 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按250元/根补偿 占用非耕地的按150元/根补偿 不再给予其他补偿 绿 篱 4元/m 高度在1.5米以下 绿 带 8元/m 高度在1.5米以上 原问题:《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回复于 2023-01-02 23: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