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本村村民在2000年办了个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于当年盖了个门楼加临街三间房子,现在士地所说是红线内耕地,对方给我的是2oo4年办的宅基地证,土地所说是假的,现在土地所要拆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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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房屋并向社会公开销售,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另外根据《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本村村民之间的交易需符合法律法规。但要注意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出售后重新申请不予批准。具体问下村委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原问题:《本村村民集体土地买卖使用权合法吗》回复于 2022-12-03 1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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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宅基地是我哥的,房子14年合伙建的现在房屋确认权是我哥,现在我怎么办
宅基地是依法使用,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多个审查对象,结合收回规定进行审批,证件的名字的家庭是审查对象,房子的建造者也可以成为审查对象,当然以对应的家庭住址办理了户口本的家庭是首选审查对象,你们两个有可能有一个违反规定,不能批准 原问题:2000年当兵的,当兵前在农村有宅基地,也有宅基地证。现在是军官了,请问我还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现役军人能否继续使用宅基地 某部二级士官张峰在镇政府批准使用的宅基地上一直无法建造房屋,原因是同村的李某翻出1950年土改时当地人民政府发放的地契,主张拥有村集体分配给张峰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并认为张峰是现役军人不应当分得宅基地,要求张家我的宅基地土地被侵权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农村的老宅基地属于爷爷辈的现在想建房子旁边邻居说是他的怎么办
房产证也没有? 现在社会是认证不认人的 那栋房子是你自己的财产 占得是你自己的土地 为什么邻居建新房要让你们让出啊 说不过去 现在估计哪哪都实行占地占田然后分房分钱补助吧 我想你的邻居准听到消息然后想你好我们是农村的当年98年分的1.8亩的地现在村支书非说是1.6亩
村大队说按照土地使用证给他们地补卡转钱,那么他们就有联系方式,否则怎么转钱?问村大队要。还有当年换的地还在,你家那块地,土地使用证应该还是你们吧?那么现在的使用情况是怎样的?去你家土地使用证上的那块地,问问使用者是否可以联系上他们,如果也不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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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