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房实际承租人,有户口并实际居住。是否能够得得到补偿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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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拆迁和户口的关系,2013年新的政策已经做了调整。主要分为,面积补偿款、安家奖励费、托底保障款、购买安置房的数量资格。关于面积补偿款,如果是私房只和产权所有人有关,如果是公房,该款项只和实际居住人及承租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关于安家奖励费,该款项只和产权人、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只有托底保障款和购买安置房数量资格和户口有牵连。动迁中关于空挂户口: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分为空挂户和实际居住户,按照很多地方法院的判例,大部分空挂户被归入了不符合享受动迁利益的主体。如果没有纳入托底范围,只和承租人或者产权所有人签订动迁协议,空挂户几乎无法受益。但是如果纳入托底范围,则按照动迁合同上托底人员的约定来确定受益主体。换而言之,空挂户也可能享受到动迁利益。 原问题:《拆迁,关系户口的问题。》回复于 2022-08-05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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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继承公有住房承租人,是否我不会得到房子拆迁补偿?
(一)房屋承租权属于我国公民的可继承合法财产的范围,这与我国《继承法》及相关规定并不矛盾。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第(七)项规定: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也属于合法财产范围。被继承人所承租的公房承租权也是合法房屋为政府单位出租的公房,至今末房改,现因某些原因需承租人搬走,而广原承租人己去世,而单位房子登记记录还是己去世的原承租人,现实际居住的为承租人子女,请问子女是否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
一、关于公产房的性质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按照你好,住房拆迁,1、是按照面积还是户口,如果按照面积,户口是否有用?2、如果子女户口没有和老人放在一起,但实际照顾和赡养老人,分配房产时,是否可以分房? 3、如果老人在协议上,写了分给户口没有和老人户口放一起的子女,是否可以?
1. 房屋拆迁补偿,是以人口和住房面积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2. 国家法律执掌大框架、把握大方向,地方政策因地制宜,把握细节。因此拆迁补偿的计算依据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结合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的多元化方式。现实中拆迁补偿的依据需要根村委会给我家的拆迁安置有问题,户口本上6个人,实际拆迁安置补偿给5个人,就因我结婚户口未迁出不给安置补偿
最具体的规定是:关于印发本溪市明山区姚家新区征地动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本政发[2006]96号)#m_font_0你可以参考以上规定,计算补偿数额.对以上规定的补偿认为不合理,基本上没有解决法,个人是无法对抗政府的,理论上可以找各大媒体暴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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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