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能受理吗
刑事辩护辽宁 大连2024-11-21 11:1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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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时间,一般推断,收到案件即受理(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如果是检察院移送至法院的刑事案件,没有“受理”这一说,参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所以,检察院移送至法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法院的程序是:先审查相关材料,然后决定开庭审判。如果是自诉案件,有“受理”一说,但没有规定受理的期限,一般是受案即受理。参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原问题:《刑事案件法院越快受理越好吗?》回复于 2022-08-05 11: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