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一些细节问题
合同纠纷吉林 长春2024-11-21 00:4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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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 你说的保证金,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2. 保证金可以返还。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的,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原问题:《合同中的细节问题?》回复于 2022-11-05 1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