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8月到2022年3月参加工作,可单位社保只交2019年3月到2022年3月的,以前单位不给交,是我自己交的,怎样才能向单位索要赔偿。
劳动争议吉林 通化2025-01-18 13:1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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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11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哥的情况应补偿2008年2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双倍工资,但实际实际判案中有二种理解,一是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你哥主张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早已过期,不能主张;二是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你哥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都可主张双倍工资。 因此,切记主张的是双倍工资,不是赔偿。2、如果2001年某月某日起至2012年2月签订劳动合同止,用人单位没给你哥缴社保,你哥可主张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 原问题:《我哥是2001年到单位上班的,单位只到2012年2月才给订合同缴保险,如果去劳动仲裁,可以要补多少月》回复于 2022-12-03 09: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