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中旬发的过渡费和房屋赔偿,今年到现在还没说土地赔偿,过度费到现在都还没发
征地拆迁四川 眉山2024-11-15 12:1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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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是新房,可以起诉开发商,及时办理房产证,否则要求退款如果是二手房,和原房主协商及时办理房产证,否则也可以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房款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6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原问题:《你好,我们买房一年半了,是去年6月份交的房,到现在还没拿到房产证,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回复于 2023-01-02 20: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