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诉讼想请律师帮忙
婚姻家庭山东 泰安2024-11-21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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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能协议离婚的话协议离婚最好,毕竟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福气的共同财产由双反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予所得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放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得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且,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知道一万块钱对于这对夫妻的家庭情况是个什么概念,是多是少,如果一万块钱对于家庭的经济状况来说不算什么,那么就让法院来判决。如果离婚时因为一方的过错而造成的,无过错的一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其中过错就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但是很遗憾,好像你们没有证据。结婚离婚,一结一离,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但是,一个家庭组织起来不容易,要维护家庭的幸福更不容易,不仅需要关心,理解,同样还需要智慧。奉劝年轻的女性朋友们,结婚不是儿戏,一定要慎重,仅仅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的伤害和痛楚都是事后无法弥补的。找自己的另一半,宁缺毋滥。不然,最后伤的最重的还是自己。 原问题:《关于离婚官司的事情,请律师朋友帮忙!》回复于 2022-12-03 06: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