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县城中的拆迁范围和标准有哪些?
征地拆迁河南 许昌2024-11-2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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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原《办法》规定,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费由区位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两部分组成。占主要部分的区位价,是在评估基础上经综合平衡统一划分确定价格的。但一条马路之隔两级区位,一个区位范围内各个不同条件的地域均按一个标准补偿,对被拆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补偿,只从建筑造价的角度考虑,没从市场价值的角度考虑,房屋的朝向、楼层高低等影响房屋价格的因素未区别对待,这样显然不够科学合理,难以客观评价被拆房屋的实际价值,也难以反映大城市错综复杂的现状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效应。 这次政策调整对住宅的拆迁补偿采取了直接评估房屋的基准单价的方式。为了使补偿标准更科学,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因素,平衡各被拆迁人利益,新的拆迁补偿标准实行一个拆迁项目一评,不评到每栋房,只评出不同类型房屋每平方米的基准价,细化到对不同房屋类型 (平房、简易楼房、成套楼房)、建筑结构、成新、朝向、楼层,评出不同补偿标准,分别对应计价。考虑有的房屋虽建筑年限相同,但由于维修等情况不同,实际新旧也会有差异,所以规定了2%的调整系数。这样做一是为了加快评估定价的速度,二是为了避免评到每栋房可能出现的当事人有意影响评估机构而导致的不公平现象。对于不接受基准价的被拆迁人,仍可以申请对自己的房屋或承租的房屋单独评估;对单独评估结果不服的,可申请复评,补偿额以复评结果为依据,以保障被拆迁人的权利得到充分行使。 对于住房面积较小且经济困难的被拆迁户,《办法》也作了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照顾的规定。被拆迁人或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不能结清产权调换房屋或安置房屋与货币补偿金额之间的差价的,可以由拆迁人为其提供与货币补偿金额价值相当的房屋;对于结清差价仍有困难的,经与拆迁人协商,可以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使每户被拆迁居民都能得到相应安置。 “公房”按比例补偿 对按政府规定租金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分成,原规定对被拆迁人按重置成新价值进行补偿,对房屋承租人按住宅房屋区位价值进行补偿或房屋安置。该规定没有考虑房屋总体价格同产权人的关系。新政策改为按房屋总补偿额的比例分成,不同价值房屋的产权人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维护了其正当权益。新的分成比例额(即平房、简易楼房按10%:90%,成套楼房按15%:85%分别补偿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的确定,仍参照原规定分成的水准,总体是相当的,依然是向承租人倾斜。 考虑到装修补偿 对住宅房屋装修部分的补偿额,原《办法》规定由拆迁人按房屋重置成新价值的3%至10%确定。为了体现公平原则,现改为由评估机构根据装修档次和成新评估确定。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可向评估机构申请房屋装修部分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对被拆迁人自费安装的电表、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的补偿也都做了相应的规定。 原问题:《拆迁补偿有哪些?》回复于 2022-11-05 07: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