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就是关于重疾和百万医辽的赔付问题
损害赔偿重庆 重庆2024-11-21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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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此条应工伤,应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案例 实习生工伤该不该赔? 法律援助促其获赔8000元 实习生实习期间算不算“员工”?实习生因工受伤该不该获得赔付?广东省某高校一名实习生受工伤后,龙华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于6月9日从实习单位获得赔偿金8000多元。 6月2日下午,广东省某院校的在校学生陈某在其老师的陪同下,来到龙华司法所,讲述了其在龙华一公司实习期间因工受伤的情况,请求司法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据陈某讲,他在实习期间,因操作机器不幸被机器轧伤,治疗终结后,经龙华社保站调查审核,认定为工伤。当陈某向其实习的公司提出实习期已满,需回校继续完成学业,希望公司能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的请求时,公司认为实习生不属工伤赔付对象,一口回绝了其请求。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陈某将实习公司诉至龙华劳动站,要求赔偿。但由于陈某家境贫寒,加上开学日期渐近,又不了解仲裁程序,只好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龙华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掌握事实证据后,找到实习公司负责人,要求实习公司对陈某依法给予赔偿,但该公司负责人先是敷衍了事,然后是避而不见。为尽快解决纠纷,法律工作者仍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向其解释《工伤保险条例》,告诉其《条例》中规定所说的职工或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已包括了实习生。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同样可以得到赔偿。经过7天时间的反复工作,该负责人终于同意赔偿。 原问题:《请问教师因病死亡算不算工伤?单位应该给予哪些赔付?》回复于 2022-08-09 0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