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有沙土散落在围挡外面,我骑车经过时摔伤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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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判断的关键是:你是怎么摔伤的? 一、下班途中,如果是自己的原因不慎摔伤的,老板无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员工下班途中,步行不慎摔伤或骑车自己不小心摔伤的,都不是工伤,老板也无需承担责任。 二、如果是在工作场所内,在下班的收尾工作中摔伤的,应当是工伤,老板有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原问题:《我在建筑工地下班后不慎摔伤老板应该出医药费吗》回复于 2022-08-09 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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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摔伤工作过程中骑车摔伤
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而自己骑车摔伤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上下班路上骑车摔伤
需根据交通事故责任书确定。若骑车摔伤,职工本人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若职工本人负非主要责任的,则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小区改造,施工方没有围挡,没有警示牌,没有安全员,老人滑落沟中,施工方有责任吗
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见:《侵权责任法》 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骑车在路过工地门口的钢板上摔倒了,现在工地老板让我告他
主要是看看摔的怎么样,有没有医院的证明。1,找施工队的领导进行交涉,要求赔付;2,如果伤势较重的话,可到镇政府安全委员会及劳动委员会去告他;3,都不行的话,可请律师发律师函给施工队,准备控告。 原问题:《我在工地路口骑车摔跤了,是因为工地路公路施工未设置安全标识,导致人员摔伤
个人认为,施工方应负全责,因为施工方在施工时没有尽到警告义务(即没有设立警示牌,没有施工方的人员进行劝导),但是也要考虑骑车人的一些因素,如精神状态施工方具体属于的部门应该由警方去调查,因为事主没有追查的义务和权利,但是可以委托警方去调查向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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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