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在廊坊广阳区上班现在的单位是北京公司开在廊坊的分公司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归不归廊坊这边管
损害赔偿河北 廊坊2024-11-21 14:3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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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的问题涉及劳动合同法和仲裁法1、第一段工作,于2017年2月5日劳动合同终止,关于劳动仲裁的时间: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第一段工作,你想以用人单位未给你缴纳社保为由导致自己的辞职,进行仲裁或者起诉,时效已经过了,劳动起诉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经过劳动仲裁,仲裁的时间已经过了,所以你也不能由此起诉。如果你当时懂得话,以用人单位未给你缴纳社保为由,仲裁或者起诉,你能得到双倍的经济补偿。2、第二段工作,你可以参考上一条,进行运作,这是没问题的。3、第一段工作和第二段工作都是相互独立的,两个不同的劳动关系建立,不能关联,也没有关联的可能性。所以你只能对第二段工作提诉求。 原问题:《我分别两次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现在是第二次在这个公司工作,现在想辞职,我可以要求两次补偿金吗?》回复于 2022-08-09 14: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