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男方,想起诉女方
婚姻家庭河北 邯郸2024-11-2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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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第一,男方起诉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女方可以在男方起诉后,依法为自己答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问题:《男人主动提出离婚并且起诉女方说明?》回复于 2022-08-09 20: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