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公作为承租人的公房动迁,跟孩子户口都在里面,但未实际居住,可以参与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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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房实际承租人,有户口并实际居住。是否能够得得到补偿和安置?
拆迁和户口的关系,2013年新的政策已经做了调整。主要分为,面积补偿款、安家奖励费、托底保障款、购买安置房的数量资格。关于面积补偿款,如果是私房只和产权所有人有关,如果是公房,该款项只和实际居住人及承租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关于安婚后动迁的房子名字在公公名下,离婚后能分割吗?
不能户名是家公名下的所有财产。原因是 1、夫妻离婚 ,能要求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房子既然是公公名下的就是属于公公所有或者是公公婆婆的夫妻共有财产,而不是儿子和儿媳妇的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儿媳妇无权要求分割。 2、所谓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如果打算离婚,公公房子卖了,可以分钱吗
房产证上是你公公的名字吗?如果是,那么这个财产就属于你公公的财产,你公公把房子卖了,该房款属于他个人财产,其它任何人不得分割。如果你公公去世了,那么该房款作为你公公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原问题:《我为公公的房子卖了,其他子女要求分钱行公房同住人和有居住权的人,可以不经过没有同住人和居住人的同意,而出售公房吗?
展开全部 公有租赁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同住人,是指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驻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有权对公房拆迁补偿款主张权利的,一般是指被拆公房的承租人和本解答规你好我想咨询下,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和他共同居住的人才能继续承租是吗?其他人户口不在这,都有房子,也没一起共同生活,承租人去世后,谁可以成为第二承租人
原则上,原承租人死亡后只能由在房屋内有常住户口的人和其他亲属才有权要求继续承租,但目前法院考虑到公房承租的一些具体情况,规定虽然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住人,也可以继续承租。这些条件是: 1、 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结婚而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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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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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