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15岁被别的男的带走了我需要报警么
婚姻家庭北京 北京2025-01-18 06:0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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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未满十四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监护人,有义务进行监督管理。派出所是否是去找到过她,不然怎么会说是自愿走的呢?1、如果派出所已经找到过你女儿,但是你女儿拒绝配合,那么派出所是不能强行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带她回来的。但是应当通知你到场,或是告诉你你女儿现在何处。2、如果派出所未进行寻找,未调查核实就这样说,属于严重的不作为,可以像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监督部门投诉,一般称为“警务督察处”。如果因派出所不作为导致你女儿受到不法侵害的,做出不受理决定的负责人,则涉嫌玩忽职守罪,可以就此事向检察院反映。 原问题:《我女儿今年十四岁被不明人带走,到派出所报案他们说是自愿走的不受理,我现在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11-05 00: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