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方面的问题
劳动争议浙江 杭州2024-11-21 22:2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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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可以,因为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虽未续订,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既然你们之间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现在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的明确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获得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设在劳动局内)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原问题:《劳务纠纷的问题》回复于 2022-11-04 17: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