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大别山路厚朴巷房屋拆迁是什么政策
征地拆迁安徽 六安2024-11-2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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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建拆[2010]2号 关于公布六安市2010年度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及相关补偿价格的通知 金安、裕安区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六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26条等条款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六安市2010年城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及相关补偿价格予以公布。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可按《六安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执行。 二○一○年二月 一、六安市城区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 类别 价 格 (元/m2) 结构、装修、设备情况 备注 结构 等级 框架 1460 钢筋砼框架、框剪、梁柱承重、钢筋砼屋面、楼面,钢、木门窗,水、电俱全。 混合结构 1 1405 钢筋砼柱、梁、砖墙共同承重,钢筋砼屋面、楼面;钢、木门窗;水、电俱全。 2 1306 砖或部分钢筋砼梁(有构造柱、圈梁)承重,钢筋砼屋面、楼面;水泥地坪;钢、木门窗;水、电俱全。 3 1234 砖墙承重,钢筋砼地圈梁、圈梁;钢筋砼桁条;钢筋砼楼面、水泥地面;钢、木门窗;水、电俱全。 4 1152 砖墙承重,钢筋砼地圈梁;平面屋、瓦屋面(钢筋砼桁条);水泥地面;钢、木门窗;水、电俱全。 砖木结构 1 1073 24扁砖墙、大瓦、木桁条、水泥地坪、门窗齐备,水电齐全;檐高2.8~3.0米(含2.8米)。 2 1048 24砖墙、大、小瓦、木桁条、水泥地坪、门窗齐备,水电齐全;檐高2.8~3.0米(含2.8米)。 3 1012 18或12砖墙、大、小瓦、门窗齐全,水电齐全;檐高2.5~2.8米(含2.5米)。 庇房 538 半砖、半土、土墙、瓦顶。 简易结构 1 469 泥焊小瓦或大瓦屋面,混合人字架、铁屋架,不规则门窗,有水、电,檐高2.5米以上(含2.5米)。 2 380 各类屋架、屋面,内粉刷,不规则木门窗,水泥地面,不规则桁条,有电。 注:1、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含有划拨土地取得费用的补偿。收回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根据使用土地年限和土地开发情况另行给予适当补偿。 2、房屋层高不足2.2米的,按简易结构房屋基准价的50%-70%给予适当补偿。 二、六安市城区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影响因素 1、成新标准系数按下表执行: 建筑年限 2年以内 2-5年 5-10年 10-18年 18年以上 成新系数 1.0 0.9 0.8 0.7 0.6 2、区位划分系数按下表执行: 类别 区 位 系数 一 类 东至淠河总干渠以西;南至龙河路以北;西至解放路、东大街、淠河路;北至光明路以南闭合区域。 0.3 二 类 东至长安北路、皖西东路、安丰路;南至佛子岭路以北;西至磨子潭路、黄大街、皖西西路、淠河路;北至华山路以南闭合区域;及整个月亮岛区域。 0.2 三 类 东至经三路以西;南至312国道以北;西至金寨路、及金寨路延伸段至老淠河以东;北至华山路以南闭合区域。 0.1 四 类 东至杭淠干渠以西;南至铁路线以北;西至西环路以东;北至寿春路以南闭合区域。 0.0 五 类 东至三元河以西;南至宁西铁路外一公里以北;西至商景高速公路以东;北至合六叶高速公路外200米以南闭合区域。 -0.1 六 类 城市规划区上述范围以外的区域(含三十铺镇、城南镇) -0.2 3、非住宅房屋使用功能分类系数: 性质 使用功能 系数 经营用房 单位或个人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化工、颜料、糖业、烟酒、日杂、服装、布料、鞋业、餐饮、服务等房屋。 0.50 生产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生产、加工等房屋。 0.20 办公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办公、会议等房屋(含文、教、卫公益用房) 0.15 仓储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储存货物的房屋,含公厕等公益配套房屋。 0.10 注:房屋结构分类、区位系数、成新标准等同于住宅房屋。 4、非住宅房楼层增减系数按下表执行: 楼层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七层 增减系数 0.25 0.00 -0.10 -0.15 -0.20 -0.25 -0.30 5、沿街两侧经营用房系数按下表执行: 类别 范 围 系 数 主 要 街 道 皖西路(淠河路至梅山路)、解放路(皋城路至大别山路) 2.0 云路街、鼓楼街(云路街至皖西路)、黄大街(紫竹林路至皖西路)、梅山路(皖西路至球拍路南口)、皖西路(五里墩大桥至梅山路)、人民路(健康路至解放路) 1.5 球拍东、西路,紫竹林路(解放路至黄大街)、大别山路(皖西路至磨子潭路),解放路(皋城路至梅山北路、大别山路至龙河路)、龙河路(梅山南路至磨子潭路)、皖西东路(五里墩大桥至七里站大圆盘)、淠望路(人民路至淠河干渠) 1.0 皋城西路,梅山北路(球拍路北口至解放路)、磨子潭路(振华路至紫竹林路),解放北路(梅山北路至华山路),解放南路(龙河路至佛子岭路),梅山南路(大别山路至龙河路),健康路(皖西路至皋城路),大别山西路(磨子潭路至金寨路),光明路(解放路至梅山北路),皖西东路(七里站大圆盘至安丰路),齐云路(解放路至磨子潭路),齐云路(解放路向东),响铃庵路(解放路至文胜巷)、振华路(解放路至磨子潭路) 0.6 长安北路,长安南路,梅山南路(龙河路至佛子岭路),梅山北路(解放路至刘园路),皋城东路(皋城路桥至安丰路),佛子岭路(安丰路至磨子潭路),解放南路(龙河路至佛子岭路),人民东路(健康路至新河西路), 光明路(解放路至淠河路),万佛路(梅山南路至解放南路),齐云路(磨子潭路向西),龙河路(磨子潭路至金寨路),磨子潭路(振华路至佛子岭路)、光明路(解放北路至淠河路、梅山北路至沿河路) 0.4 金寨路、平桥路、嵩寮岩路、南屏路、刘园路、华山路、新河东西路、淠河路、永安路 0.2 其 它 街 道 一类地区其它街道 0.3 二类地区其它街道 0.2 三类地区其它街道 0.1 四类地区其它街道 0.0 五类地区沿街两侧经营用房系数:路面宽度10米以上的增减系数为 0.0;路面宽度6-10米的增减系数为-0.1;路面宽度6米以下的增减系数为-0.15 说明:沿街两侧经营用房系数底层按上表执行;二层以上(含二层)沿街系数均为0。 6、住宅房屋楼层增减系数按下表执行: 所在 系 楼层 数 层 次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七层 一 0.08 0.05 0.02 0.00 -0.01 -0.01 -0.01 二 0.03 0.03 0.01 0.01 0.01 0.01 三 0.02 0.01 0.03 0.03 0.03 四 0.00 0.01 0.03 0.03 五 -0.02 -0.01 0.00 六 -0.03 -0.02 七 -0.03 三、六安市城区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及计算公式 1、住宅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成新系数 区位系数 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2、经营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成新系数 区位系数 沿街系数 使用功能系数 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3、生产、办公、仓储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成新系数 区位系数 使用功能系数 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四、六安市城区拆迁房屋附属物装潢补偿金额 1、各类附属物补偿金额: 名 称 补 偿 金 额 备 注 供 电 单相总表 700元/户 三相总表 3000元/户 分电表 60元/个 供 水 单户总水表 1000元/户 分水表 40元/个 燃气 燃气补偿费 1200元/户 空 调 分体式 200元/个 移装补助费 柜式 300元/个 窗式 100元/个 热 水 器 太阳能 50元/个 移装补助费 电能 50元/个 燃、煤气 50元/个 室外 地坪 水泥 15元/平方米 砖石 8元/平方米 围 墙 砖石 20元/平方米 土、篱笆 8元/平方米 门斗 30元/平方米 炉 灶 单口 60元/平方米 1、移动式煤炉不补偿; 2、煤气及液化气灶台按单口灶补偿。 双口 80元/平方米 名 称 补 偿 金 额 备 注 卫 生 设 施 浴 缸 100元/个 座便器 80元/个 蹲便器 30元/个 洗脸池 30元/个 通 讯 电 话 210元/部 移装补助费 有线电视 200元/个 其 它 PVC门窗 120元/平方米 补偿费 铝合金门窗 100元/平方米 铁 门 40元/平方米 室外 卷帘门 80元/平方米 防盗门 200元/副 防盗网 50元/平方米 锅 炉 3元/立升 自拆 水 池 25元/个 室外 煤 池 25元/个 水 井 100元/口 砖 井 500元/口 消防池 100元/平方米 雨 棚 10元/个 玻璃钢雨罩 20元/平方米 说明:拆迁有证阁楼分块计算补偿:檐高超过2.2米,按其面积给予100%补偿;檐高1.8-2.2米,按其面积给予70%补偿;檐高1.5-1.8米,按其面积给予50%补偿;檐高不足1.5米,按其面积给予50元/m2补偿。 2、房屋装潢补偿金额 名 称 补 偿 金 额 备 注 吊 顶 纸天棚 2元/平方米 按水平 投影面 积计算 纤板、灰板条、扣板 10元/平方米 石 膏 10元/平方米 三合板 20元/平方米 墙 面 瓷 砖 15元/平方米 按 实 际 面 积 计 算 墙 布 10元/平方米 墙 纸 5元/平方米 三合板 20元/平方米 喷漆、喷瓷、喷塑 10元/平方米 室 内 地 面 竹、木地板 50元/平方米 地板砖 35元/平方米 水磨石 15元/平方米 大理石 40元/平方米 花岗岩 50元/平方米 油漆地面 10元/平方米 3、树木补偿金额 种类 围径(厘米)离地面 1.3米处丈量 单位 补偿金额 (元) 备 注 一 般 树 木 10厘米以下 元/株 10 1、相邻树木间距在2米以内的不予补偿。 2、1.3米以下的树木,应以其1/2丈量计算围径; 3、名贵树木按园林管理部门的标准核定。 11 - 20 元/株 30 21 - 30 元/株 50 31 - 40 元/株 60 41 - 50 元/株 70 51 - 60 元/株 80 61 - 70 元/株 90 71厘米以上 元/株 100 果 树 10厘米以下 元/株 50 11 - 20 元/株 100 21 - 30 元/株 250 31 - 40 元/株 350 41 - 50 元/株 450 51厘米以上 元/株 500 五、六安市城区拆迁房屋搬迁、临时安置补助费 1、住宅房搬迁、临时安置补助: (1)搬迁补助费:按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4元/平方米发给搬迁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并需临时过渡的,付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原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个月6元/平方米标准计算;超过过渡期限,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付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非住宅房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费: (1)搬迁费:按所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计算;办公用房按住宅房标准付给搬迁补助费;有重机械按重机械所置房屋建筑面积增加5元/平方米计算。 (2)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计算): a、经营用房:按每月20元/平方米计算; b、生产用房:按每月15元/平方米计算; c、办公用房:按每月5元/平方米计算; d、仓储用房:按每月5元/平方米计算。 (3)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超过过渡期限,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增加50%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货币补偿付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费。 原问题:《请问2010年最新六安市地区房屋拆迁补偿权威性法律文件有哪些?》回复于 2022-12-02 22: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