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起诉离婚,被告想让我把分居期间抚养费一起,要怎么做才不用出
婚姻家庭福建 莆田2024-11-2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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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展开全部 1、可以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实践中,你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的话,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家暴的存在,如法医验伤鉴定材料、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出警证明等等。 2、婚后财产如何处理 (1)婚后财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实践中,一般是平均分割,但有证据能够证明归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2)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如果男方未主张或者不属于以上情况,则该彩礼归女方,属于赠予。 原问题:《男方要求女方补偿分居期间孩子的生活费怎么办?》回复于 2022-12-02 22: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