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小型机械厂上班,没签劳动合同跟缴纳社保,期间工作三年,离职后我该怎么申请赔偿

合同纠纷广东 东莞2024-11-22 12:1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1、从你入职起就同公司建立起劳动关系,你要设法证明你的入职时间;  (1)公司应当依法为你缴纳你所有的社保;  (2)自你入职的第2个月起,公司就应当支付你的双倍工资(公司违反了本法第10条、82条);  2、公司每月扣你200元的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9条、84条;  3、你以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2款、3款为由提出辞职,同时可以本法第46条要求公司支付你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条支持如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原问题:《我在公司工作三年,没有签任何合同,我现在想要辞职,请问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回复于 2022-11-04 13:39:16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我在一个私企上班,故意不发工资,没签劳动合同,社保只缴纳三险,我要求他赔偿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补偿金。具体情况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

你好,我在机械厂工作期间被配件砸伤脚趾骨折

如果你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而受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按工伤的待遇给予赔偿。  至于赔偿,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你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向劳动部门申报。 原问题:《我在一家

工作两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离职后还拖欠工资

把你 在公司上班的证据拿上,然后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辞退你得有原因啊,如果是不合理的原因你可以要求补偿。另外他没有和你签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要补偿你双倍工资,就是说你还可以领取近两年的工资,还有社保要求补交。以这些去申请劳动仲裁。 原问题:《在

用人单位没签定合同 我辞职后要求我个人承担工作期间所有社保

可以,但首先要找到在那里工作的证据才能要求补偿,另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口头的试工协议或试用期协议先要搞清楚在要求补偿,如果人家将是在试用期内就不好说了。劳动保险按法规进入公司后就应缴纳保险但也有公司试用期过后补交的。 原问题:《想咨询下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