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卖员摩托车撞了,对方逆行负全责,他们让保险公司来赔偿,营养费和精神伤害费怎么赔偿呀
交通事故北京 北京2024-11-21 22:00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赔偿的基本项目是: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一般不赔偿护理费用的情况①门诊治疗。②住院时无人护理的。③ICU(重症监护室)治疗期间,因家属不允许进入病房,每日只有半小时探视时间,不需要护理。④恶意留医、挂床住院期间。 2.护理费标准:对于家属护理的,参照误工费计算。对于护工护理的,按照当地护工价格。司法解释的同等级别护理,一般实务中理解为全天和半天护理。护工工资,当地如无标准可参照当地临时工工资计算。相关法规:《民法通则意见》145, 新华保险保单查询 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接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3.护理人数:司法解释规定原则上认定护理1人,伤者要求按照2人来计算的,要求医院出具证明或法医鉴定。实践中护理2人的一般为住院期间重伤的伤者。 4.护理期限: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一般情况予以赔偿。对于出院后的护理,一般不予赔偿,如需赔偿,需要医院开具证明或法医鉴定。对于配备假肢的,一般护理期限计算至假肢安装结束 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需要伤者身份证,病历(住院的话还要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清单,有误工费的话提供医院的建休证明,有交通费的话提供交通费发票。 原问题:《骑摩托车被车撞了,对方认全责,对方要赔偿那些(有保险公司),对方要我的那些资料?护理费和营养费最低》回复于 2022-11-04 12: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