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不给看遗嘱怎么办
婚姻家庭黑龙江 哈尔滨2024-11-22 10:4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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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本身是没有有效期的,但我国在法律上对遗嘱承受人(遗嘱为继承人、遗赠为受赠人)的权利保护期限作了限制: 1、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特别说明: 父亲去世后,父亲的遗嘱已经生效,就可以按照父亲的遗嘱来处理父亲的遗产。继母不给看遗嘱,则遗嘱就无法执行,这种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也可诉讼至法院。 原问题:《父亲去世后,继母不给我们遗嘱看,未看的遗嘱有时效性吗?》回复于 2022-11-04 11: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