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成买卖合同成立对方不按居间协议付居间费
经济纠纷江苏 无锡2024-11-2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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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原问题:《当事人如果在代购合同中,没有约定居间费,应当如何处理?》回复于 2022-11-04 11: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