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事件
经济纠纷广西 南宁2024-11-21 18: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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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行为性质分析:你以背书形式载明你愿意替你父亲偿还债务行为的性质,属于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是债的移转之一种,是指有第三方介入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为原债务人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然后在我父亲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我做为子女,愿意承担他的债务”,该背书中约定了债务承担的条件,即在“父亲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债务承担生效的必要条件,即你父亲在丧失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该债务承担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实际情况是你父亲去世的这一事件并非背书中约定债务承担的“父亲无力偿还的情况”,也即该债务承担的生效条件因你父亲去世而永远不能生效,故该债务承担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只能在你父亲遗产范围内实现。 原问题:《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事情》回复于 2022-11-04 09: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