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动法相关问题
劳动争议山东 青岛2024-11-2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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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完全违反,试用期不合法 《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公司提出停止劳动关系,要赔偿你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了半年,就是1个 月。 建议你提请劳动仲裁 原问题:《关于劳动法的问题》回复于 2022-11-04 09: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