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约定工资试用期4.5K,三个月后转正5K,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部分上写着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2280元计算,试用期满后,按基本工资()计算,也就是转正后处的工资没填写,请问合理吗?

合同纠纷浙江 宁波2024-11-21 21:36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劳动者工资有双方参照本地区同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不同经济水平地区,不同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劳动者转正后的工资和试用期的工资,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原问题:《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
    回复于 2023-02-06 04:38:04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薪资是写基本工资2000元,月工资是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车辆补贴等,请问我请事假一天,是按基本工资计算缺勤工资还是按实收工资计算呢?

其实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都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如果为了在合同上写的更有利于公司,建议写“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你们到底由几部分你自己看),具体根据公司的岗位工资制度确定”。 原问题:《劳动合同里写基本工资2000元

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按同工同酬人员工资套转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标准工资(录用转正)和试用工资有个比例,试用工资一般为录用工资的80%,据此你自己推算一下工资标准。 你这种情况要区别对待: 1、按能力加工资,这没错。问题是对员工能力的评价,有非

您好,试用期后基本工资下降,对方解释为试用期过后,合同签订的资本工资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并应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自己来公司上班时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就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且试用期也得为你交保险。在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给了公司一个月的缓冲期,就

试用期工资不按劳动合同发,入职前未告知试用期工资打8折

违反了,应该给你百分百工资。有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并不签劳动合同,有的在签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在辞退员工的时候不支付补偿金,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劳动法》,走进了劳动合同的误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

产假工资按基本工资

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有生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产假亲工资标准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原问题:《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