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中伤和造谣,这个是属于侵犯了哪些权益
损害赔偿江西 赣州2025-01-18 01:12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本案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名誉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原问题:《用电子邮件造谣,中伤他人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权》回复于 2022-11-04 08: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