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您好,船代与船上联系没有通过海关偷偷下了40条免税烟犯法吗

经济纠纷天津 天津2024-11-21 15:42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外贸公司主要是做贸易的,就是进出口,或者有代理报关的,货代公司是做货物的代理的,因为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不接受个人的订舱所以由货代公司统一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订舱,  船代公司是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是指依照法律设立的中国企业法人,接受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经营下列业务: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其他相关业务。  无船承运人目前,对承运人所下的定义,一般是“与发货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或者实际完成运输的人”。国际货运代理人进入运输领域,开展单一方式运输或多式联运业务时,由于与委托人订立运输合同,并签发运输单证(FCT、FBL等),对运输负有责任,因而已经成为承运人。但是,由于他们一般并不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只能通过与拥有运输工具的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由他人实际完成运输,这种承运人一般称为无船承运人。无船承运人在实际业务中只是契约承运人,而实际完成运输的承运人是实际承运人。  外贸公司自己有进出口经营权或者报关权,可以直接向海关报关做进出口,但是出了国以后要做运输,要在空港或者海港做相关的订舱,这个时候就要找航空公司和船公司,船公司有船是做运输的,挣得是运费,货代是中介的性质挣得是代理费,无船承运人其实也是货代或者物流公司,他们只不过是向中国交通运输部缴纳了80万的押金,可以签发自己的主提单,而货代公司只有运单,提单可以当做物权凭证转让,就是说谁有提单谁就有货物的拥有权,但是运单必须要本人去领取,无船承运人nvocc,顾名思义就是没有船却承担运输责任的人,那船公司可以理解为有船承运人vocc,比如,你找货代公司发了一票货,走的海运,结果货物丢了,那么你只能找船公司赔,因为货代公司没有做实际的运输,并不承担运输责任,他只是代你想船公司订舱,但如果你找的是无船承运人,货物丢了,那你可以让无船承运人赔,如果他不赔,交通部会强行从80万押金内扣除费用赔付给你,所以无船承运人和船东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一个有船一个没有!  不能从公司名称上辨别他到底是干什么的,必须要看他们公司具备哪些资质,外贸公司也可以做货代,只要他的注册资金达到商务部的标准并在经营范围内有,国际海运,空运的增项,也可以缴纳80万的押金成为无船承运人,也可以申请国际船舶代理做船代! 原问题:《工厂、货代、船代、承运人还有船公司是什么关系》
    回复于 2022-12-02 18:44:00

相似问题解答

贩卖烤烟以及丝烟犯法吗

您好,烟草属于国家专卖范围,您若未取得行政许可销售烟草,可能会涉及到一定的行政处罚;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办喜事买50条烟犯法吗

个人异地携带卷烟不超过50条是可以的。1、根据规定,每车最多只能运载50条烟草。超过50条但总金额不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将以非法运载香烟查扣,需要缴纳总金额20%-50%的罚款;2、运载香烟的总金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十五万元人民币,在缴

往国外寄烟犯法吗

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 1992-02-14 国烟专〔199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及重庆、武汉、大连、沈阳、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从既

无烟草证在偷偷卖烟

无证卖烟,这要视货值而定。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无证经营购销、运输烟草制品,扰乱国家烟草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另外, 无证卖真烟也要被判刑。没有烟草销售许可证,出售香烟。如果是真烟一般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如果是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