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业主改变车位用途违反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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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停车位改变用途为商业门面,需要全部业主同意吗
小区要更改共有部分的规划用途,首先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在地下车库本业主车位前违章安装室外机、侵害本业主权益
私装车位锁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以下规定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六条规定想问下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还里业主的?
要判断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地下车库的产权系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地下停车场强制收费
《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小区地下和地上车位费是多少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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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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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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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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