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涉及外国法律
合同纠纷河北 石家庄2024-11-2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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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如下: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四)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五)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六)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 (七)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八)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 (九)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十)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 (十一)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 (十二)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 (十三)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 (十四)债券的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 (十五)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行地法。 (十六)行纪合同,适用行纪人住所地法。 (十七)居间合同,适用居间人住所地法。 如果上述合同明显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有更密切联系的,适用该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原问题:《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有哪些》回复于 2022-11-04 03: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