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民事起诉的不当得利现在说他涉嫌非法经营钱退不回来了他是做期货交易的中间商他赚取差价

经济纠纷河北 承德2024-11-21 20:13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主要有5种形式: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不过如今合同诈骗和民事纠纷很容易混淆。合同诈骗罪要求犯罪分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钱物的故意,客观上采取了非法占有他人钱物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钱物的故意也就是犯罪的主观方面,又是一个难点。因为一个人的主观内心世界不被他人所知,而犯罪分子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出于本能往往为自己的行为百般狡辩。事债务纠纷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与诈骗犯罪有着本质的不同。拖欠债务不能归还或暂时不能归还,行为人最初所为的完全是正当、合法的民事借贷行为,并且行为人主观上想归还,尽管事后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所借款项不能按期归还,甚至失去归还能力,从而给债权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种民事债务纠纷,不能偿还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所以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前指第一个案例中,要确认某个体户的行为,要从其借钱的原因、实际经营活动及所借款项去向等方面来分析。实践中也存在这种情况,债务人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却拒不偿还,或者当客观原因造成无力偿还时,即意图不偿还,躲避与债权人的见面,甚至耍无赖。这是一种赖账行为,实质上是一种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但行为人在占有他人财物时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因而不能以诈骗罪论处。 原问题:《你好,请问合同诈骗21万,需要哪些证据罪名才能成立?成立的大概要判多少年?》
    回复于 2022-12-02 16:42:43

相似问题解答

钱是买股权的钱,现在说我借他的钱

可以的,但是如果赔了也会按股份承担责任,比如公司借五万,投资人和你按四六分成,如果赔了,他赔两万,你赔三万。如果赚了五万,也是一样的,他赚两万,你赚三万! 原问题:《别人投资我创业占股份,钱算公司借他的》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中间商赚差价的问题

赚差价在合理的范围内是合法的,如果超过预期价格就属于不合法行为 原问题:《这个时候口罩中间商赚差价合法吗?》

别人借了我的钱现在3年多了还未完全归还想起诉他,让他马上还钱,他现在不接电话不回信息

您好!你是无过错方是会胜诉的。现在是法治社会,势力仅仅在生活中。但是法庭上都是平等的,您提供详细的信息申诉。你再去要1次钱,如果他不还,你就说现在不方便还也可以,但是大家重新签订一个协议,写明具体什么时候还,这样方便大家。总之,想办法让他重

业务员飞单已被开除后发现他在职时赚取另一单的差价怎么取证

向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适用仲裁处理。根据规定提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

房产中介诈骗赚取巨额差价

赚取差价的原因是房主同意这么做,但是您签合同时没有受到胁迫,威胁前提下,自己认同房价,所以签订,如果您这套房子是产权房的话,可以带着手续到当地房屋交易中心去调查您房屋证明,然后再去税务局去查看您的交税记录,一下就知道是否真实~ 原问题:《买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