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个单位工作16年,单位恶意克扣工资,没有工资条,没有带薪年假,我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经济补尝金吗?
经济纠纷山东 威海2024-11-21 06:0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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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职工事假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职工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不享有年休假,是法律的规定。职工没有年休假请假休息的,属于事假,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但是,用人单位安排不上班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59]中劳薪字第67号1.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原问题:《你好!新进厂职工工作不满一年没有带薪年假厂方要扣我工资,请问是否》回复于 2022-11-04 02: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