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想咨询您,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公司)已取得法院判决,判决被告人(是公司)应给付原告房租、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但是被告拒不执行,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2005年4月19日,被告与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团购《协议书》,约定由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对被告拟开发的辽大轻校小区住宅(即现在的水木清华住宅)进行团体预购。原告在看到此《协议书》之后,参加了团购,原告于2005年4月21日一次性向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交纳了约定房屋面积为140平方米的全额房款420000元,此购房款于2005年4月30日即由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转入被告帐户,被告给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原告于交款当日与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商品房预购协议》,本来被告亦应在这份《商品房预购协议》上签字盖章,但被告当时以收到原告购房款后再为其盖章为由,后来虽经原告多次催促但被告至今未按承诺在这份协议上签字盖章。在这两份协议书中均约定了被告在2006年10月30日前履行交房义务,被告逾期交房按原告已交房款的每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当过了约定交房期限2个多月后,在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促交房的情况下,被告于2006年12月29与原告补充签订了一份《水木清华团购房屋确认协议书》,并再次保证2007年10月15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使用。2007年9月,原告参加了被告和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共同组织的摇号选房程序,最终确定原告购买的房屋为“水木清华”x号楼x-xx-x号,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水木清华团购客户选房确认单》,该房屋建筑面积122.78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3380元。但是直至今日,被告仍没有向原告交付房屋。 1、仅从被告与原告订立的《水木清华团购房屋确认协议书》、《水木清华团购客户选房确认单》两份书面协议以及收款收据中,即包括当事人名称(姓名)、房屋位置、楼层、单价、预购面积、实际面积、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基本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被告已经按照约定一次性收受了原告的全部购房款。因此,双方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被告应立即将该房屋交付原告。 2、原告按约定每平方米3000元的价格全额支付了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42万元的购房款,而被告确定给原告的水木清华x号楼x-xx-x号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122.78平方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被告应返还原告房屋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即4.2平方米的房价款3000×4.2=12600元,并支付3年的利息12600×5.8%×3=2192.4元,误差比在3%以外的部分即13.02平方米的房价款由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即3000×13.02×2=78120元。此外原告同意按照被告于2007年9月19日在分房方案中制定的水木清华X号楼X-XX-X号房屋每平方米3380元的单价,给予被告(3380-3000)×122.78=46656.4元的房屋差价补偿。故被告应返还原告购房款合计12600 2192.4 78120-46656.4=46256元。 3、被告与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团购《协议书》,以及原告与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商品房预购协议》,虽然被告未在《商品房预购协议》上签字盖章,但是这两份协议对原告当初作出购房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和主导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这两份协议比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等要约邀请更具影响力、作用更大,亦应视为被告与原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根据团购《协议书》第五条第3款和第九条的规定,被告应按照原告已交房款420000元的每日万分之四向原告支付自2006年10月30日起截止到实际交房之日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4、根据民法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如果没有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就不可能提起诉讼并为此支出诉讼费,故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寻求司法救助而支出的诉讼费应当由被告承担。 综上所述,原告恳请人民法院能够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原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之后产生的租金法院怎么裁判》回复于 2022-11-04 01:41:59
相似问题解答
你好,我是被告,原告需要我给付律师费用
你好,这个要看当初你是怎么约定的律师费。原则上是要收取的,如果是一次性打包要价,那不用付了。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
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朱律师原告判决驳回,判决被告较大过错律师费用谁出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可以理解为上诉方败诉,诉讼费用由上诉方承担,也就是原告承担上诉的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法院判决为啥偏坦被告人,被伤原告确没赔偿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不按判决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告按判决履行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我是被告,法院判决下来了,需要给原告的费用,和需要给法院的诉讼费,都怎么给
一般会发缴款通知书,建议主动配合法院处理。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法律条文
热心律师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