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单位同意带薪读博,博二申请辞职,获得批准。四年后调档,被要求归还一年的工资等费用,否则不给调档。合理吗?
合同纠纷北京 北京2024-11-21 21:1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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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 (二)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 原问题:《经公司高层批准已顺利辞职,但到要结算工资的时候说要扣5000元,说是之前的培训费,我可以去劳动局起诉吗》回复于 2023-01-02 09: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