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房子是三押给我房价估值158w一押二押分别是银行贷款56贷款公司26请问拍卖后我的借款30w加5w利息是否能顺利追回
经济纠纷江苏 连云港2024-11-21 22:3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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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混乱的事:1、借款人到底是你呢,还是公司(法人),还是法人代表(私人)?这些你没说明。2、假如借款人是你个人,你给银行的借款理由,就谈不上是“用于公司经营”。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不能混为一谈;假如给银行的理由确实是“用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则借款人就是公司、而不是个人了。如是后者,银行批准并下贷后,贷款一定是放到以公司名义在这银行开的户头里了。除非借款人确实是你(你以其他名目贷到了款),银行的钱到了你的账户上后,是你转给了“法人的个人卡上”。大家都懂的,借款对象和用途,银行是很看重的,要符合它们的政策才会同意。你含糊不清是什么意思?3、假如你是借款人,公司为你的债务担保,则贷款到期后,银行先要找你要钱,你给不出,再找担保人(就是你公司)要——但是,有个疑问呀,银行同意公司做担保人,凭啥呀?有资产抵押,还是有价证券质押在它那?这点你也没说清楚。到期两者(债务人和担保人)都不还银行贷款的后果:两者列为被告,被起诉。还是还不出,就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阶段。先拍卖债务人(就是你)的抵押物(房子),若拍卖所得的余额钱,不够还清债务,就再查封公司财产,冻结公司账户。 原问题:《我将我的房子抵押给银行,目的是贷款26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公司也和银行签了担保合同,我拿到贷款后》回复于 2022-12-17 16: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