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在企业内感染新冠,出院后身体出现个类不事症状,无法胜任工作,该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安徽 淮南2024-11-22 13:3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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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应当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安排适当工作依然不能胜任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原问题:《在职职工脑出血出院后不能胜任原工作企业该怎样解决》回复于 2022-11-04 0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