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为已有房产两套,所以他婚前出首付贷款买房,房子登女方一个人的名下,然后共同还贷。(女方是首套房)。所以想咨询一下女方该如何才能规避风险。(比如分手或离婚,女方不但不能拥有这套房子反而还因此失去了首套房的优惠)
房产纠纷浙江 台州2024-11-21 22:0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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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原问题:《2020年,新版婚姻法对于婚前男方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结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回复于 2022-11-03 22: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