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口人分到了“口粮地”2.50亩。2004前后被村干部没有任何手续收取。我问村干部他说是我的女孩成家迁出了户口。我的儿子当兵迁出户口为由,就收取了4口人的“口粮地”。收也只能收我家2个人的。村干部收了全家4口人的“口粮地”。2018年因村台帐早已消失,只按台帐确权,所以我家4口人的“口粮地”没有了确权。我家只确权了我夫妻2人1983年分到的交国家公粮的“责任地”1.51亩。本来“责任地”是1.52亩,因村会操作有误,把1.52亩写成了1.51亩。发下的确权证也只好这样了。还有2002年的退耕还林。镇政府和村委会推荐以拍买、协商的方式发包土地。我拍买了本村的小寨垛梯田耕地。还与县林局订退还林施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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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从97年开始在原来户口所在地一直没有地,2006年户口迁到现在户口所在地,在这边分得一亩口粮田,如今涉及到土地确权,我想回原来户口所在地确权,才知道原户口所在地压根就没有我的地,请问我想在原户口所在地把之前应该得的地要回来,可以吗
根据相关法律《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我的口粮地被强占了,该如何处理?
下面的途径来解决,一步一步来:1. 准备好你们家的耕地的使用权证明,就是能够证明这块地是你家的证件。如果没有,可以联系村委会开介绍信去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理证明。2. 调解:去找村委会或者你们那边有威信的人做中间人,去找那个无赖调解,把地要回我们村土地确权之后我家的地多出了50亩,这算是开荒违法吗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但在土地确权进行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农民甲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分得3亩地,但在土地确权进行时实测为4亩地,那么土地确权时对于实测面你好,我媳妇嫁给了我,但是娘家口粮地有她的,口粮地被征用,我媳妇能分到征地补偿吗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过去划分土地时,按当时的政策是生不加、亡不减,出嫁后的土地继续由家人全权管理。户口已迁出另入夫家户,夫家同样有土地。现在土地被征用,要回是没有理由的!但可以与娘家人协商,征用款项是否可以给予或者一部分,在互相心平气和的情况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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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